郏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郏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郏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郏县妇幼保健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2.2采购编号:JZC2015-248Ag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范围:
标包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第一标包 | 可视喉镜 | 台 | 1 |
口腔综合治疗椅 | 台 | 2 | |
柜式消毒机 | 台 | 1 | |
激光及电刺激治疗仪 | 台 | 1 | |
成人多参数监护仪 | 台 | 1 | |
第二标包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台 | 2 |
第三标包 | 水疗机 | 台 | 1 |
第四标包 | 电动综合产床 | 台 | 1 |
第五标包 | 玻璃体切割机 | 台 | 1 |
第六标包 | 等离子低温灭菌器 | 台 | 1 |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
3.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只接受一个供应商;
3.3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防科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开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原件;供应商只能对一个标包进行投标。
4、报名时须携带: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次招标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只接受一个供应商;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9、10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合法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及携带本公告第3项资格要求中证件的原件供查验,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4.2、供应商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报名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不以电子版出售,售后不退。
5.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郏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0375-519582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5-7033695 15003755263
2015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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