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小型垃圾收集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小型垃圾收集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小型垃圾收集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ZC2015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瑶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796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
联系方式:兰工 0951-6027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瑶 0951-5677964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宁安街路口中苑大厦2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银政采(货)计字2015第240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小型垃圾收集站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NXZC2015051
二、项目名称: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小型垃圾收集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移动式垃圾压缩机站20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0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可以兼投不可兼中。
3、本项目无预付款项。
四、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移动式垃圾压缩机站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经营范围中有生产、制造、加工压缩机相关的经营内容。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经营范围中有生产、制造、加工车辆的经营内容。
(三)投标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196。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300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七、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招标人自上午0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地址: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地址: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十、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0951-6027935、兰工;
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0951-5677964、姚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请
投标人关注。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
联 系 人:兰工
联系电话:0951-6027935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中苑大厦2楼
联 系 人:姚瑶
联系电话:0951-5677964
2015年12月1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经营范围中有生产、制造、加工压缩机相关的经营内容第二标段: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 经营范围中有生产、制造、加工车辆的经营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0:51 至 2016年01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ycsggz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助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地址: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