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SZG20150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教室改造工程
2.2招标规模:48.82万元
2.3招标范围:专业教室声效、灯光、音响、装修等整体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大净月校区
2.5工期要求:2016年1月12日——2016年3月19日。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2012-2014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委员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国舞美协会音响、灯光、舞台机械甲级及以上资质,还需具备中国录音师协会音视频工程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于需要特殊专业施工资质的分项工程,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2012-2014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无在建工程。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东北师范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申请表》(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此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8)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4.2 关于本项目其他情况,有意报名投标者可现场咨询,再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月4日8:30时,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7号楼(原期刊社、环科楼)408室
邮编:130024
联系人:陈老师 杨老师
电话:0431-85099072
传真:0431-85099856
电子邮件:dszg@nenu.edu.cn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