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州大亚湾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的委托,对2015年惠州大亚湾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TR201501056G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惠州大亚湾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更新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金额预算:¥4,636,145元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技术力量、运营能力和设备投入;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4日起至2015年12月21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17楼(城市印象)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3.现场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
6).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8日上午10时30分(10时0分—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九、评审时间:2016年01月08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评审地点:惠州市长寿路1号(城市印象)17楼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0752-5385022 传真:0752-53850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成小姐
电话:0752-2660672 传真:0752-2660879
附件:招标文件
惠州市泰然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