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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叶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0: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叶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改造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叶县城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改造工程

   采购编号:YZC2015-GB-174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

2.3建设地点及规模:叶县城区13座公厕改造及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

2.4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公厕改造;第二标段: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

2.5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形式承诺);

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书面形式承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并出具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以来至少半年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5.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类似的施工经验;

6.投标单位持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7.外地投标单位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平建【2011137号);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是压缩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

3.投标人具有近年来与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合作的相关业绩;

4.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售后服务站点;

5.投标单位持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市或县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5121420151218(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升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叶县平安佳苑楼下)。

3、报名需携带资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内容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

注:报名时第一标段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4、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发售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50元。(不提供电子文档)

6、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1290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135034265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467200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75-866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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