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治安巡防队员服装及装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郑州市郑东新区治安巡防队员服装及装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治安巡防队员服装及装具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郑东财公开[2015]32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治安巡防队员服装及装具,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预算价:约135万元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服装采购,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标段:装具采购,包括警棒、头盔、防护盾牌,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期:第一标段: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其中冬装应在80日历天完成供货,夏装及春秋装应在80日历天完成供货;
第二标段: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
第一标段: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为服装加工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服装加工、制作、销售等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8、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为专业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生产、销售警用器材类产品等内容)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0、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 18日;每天8:30-12:00, 14:0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代理部
3、供应商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第一标段: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③、近三年度(2012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④、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⑧、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⑨、类似项目业绩;
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第二标段: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
③、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
④、近三年度(2012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⑤、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缴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
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⑩、类似项目业绩;
⑪、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2月14日~ 2015年12月18日(上午8:30时~下午17:30时;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接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6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 购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政编号:450000
网 址:http://www.xcgcgl.cn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