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站点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西藏林芝市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林芝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站点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5-792
2、采购人名称:西藏林芝市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人地址:林芝市八一镇
4、联系人 :牛先生
5、联系电话 :13989947022
2、招标内容:新建5个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站点,购置120套自行车以及后台管理中心软件、硬件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本项目必须是公共自行车产品制造或经销商并具备后台服务管理维护系统的经营企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并在资金、人员、设施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投标人具有类似供货及安装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850 元/套。售后不退。本次不采用邮寄方式,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2015 年 12 月 18 日每日9:30—12:00| 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到林芝市嘉龙花园1栋2单元4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1 月 5 日 下 午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 2016年 1 月 5 日 下 午 16 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林芝市嘉龙花园1栋2单元402室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雪域明珠园82栋二单元302室
电话/传真:0894 582 3768
联系人:唐先生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藏分行城西支行
帐 号:54001023636053020649
保 证 金: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10、发布公告媒介: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