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控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旌招标NO.CGH2015103
第一部分:询价通知书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旌德县招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旌德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旌招标NO.CGH2015103。
二、询价项目的内容:食品安全监控设备,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三、采购项目预算: 陆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资格后审(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供应商应根据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询价响应文件内除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外,其他必须有相应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装订入询价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五、询价响应文件构成及提交:
1、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一)供应商询价响应函格式
(二)货物服务报价表
(三)规格响应表
(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五)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六)有关证明文件
(七)其他
(八)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联系方式
(包括但不仅限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式三份询价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本字体必须清晰可辨,因投标书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正本和副本可以放在一个包装袋内以密封信件送达,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密封信件封口处加盖询价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询价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询价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5、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询价响应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6、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旌德县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大楼一楼)。
六、询价报价
1、询价响应文件的货物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货物服务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安装调试、辅材和培训等费用应包括在货物服务报价中。
5、如本项目注明需要对采购的货物进行标后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报价的货币
供应商询价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七、对供应商的要求:
1、必须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规定的条款。
2、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所列采购内容和要求报价(以人民币计算)。
八、询价小组的组成: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独立行使项目评审权。
九、对询价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询价开始前,询价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了解其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初审指标见文件格式六、有关证明文件及初审指标;如果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询价小组以有效最低价的评审方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至3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有效最低报价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可以根据几家最低报价供应商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中标公示: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旌德县招投标中心将采购结果刊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三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满后两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五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十二、成交后需接受下列条件: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后按询价响应文件所示型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货物。无论询价采购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
2、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不低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家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家标准的按厂家标准执行。
3、投标人若放弃成交资格,将承担由此给业主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并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十三、其它说明
1、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30天内报价文件有效,在此期间内报价文件不得撤回或更改。
2、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且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其知识产权纠纷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3天前(
十四、异常情况处理
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采购人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集中采购机构:旌德县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大楼一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3-8601930 传真:0563-8601930
邮箱:jdxzwzx@163.com
采购信息公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旌德县政府采购网(http://218.23.223.167/)、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招投标中心以及旌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jdxzwzx.gov.cn/)网上公布。
附件:
(2015.12.10)旌德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控设备询价采购公告(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