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漖北路合兴苑街131号101房以及陆居路13号自编之1、2、3房屋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烟草广州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漖北路合兴苑街131号101房以及陆居路13号自编之1、2、3房屋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0224N456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漖北路合兴苑街131号101房以及陆居路13号自编之1、2、3房屋招租项目
三、采购预算:最低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可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个体经营者应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2. 企业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个体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税务记录,无偷税、漏税等行为【提供税务登记证明】;
3. 承租人不得从事餐饮、娱乐或旅业等用途,不得作仓储用途,不得对建筑物进行改扩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建筑物性质用途,提供承诺书。
4. 本项目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承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物业再整体或拆分转租。
5. 本次招标包2接受(由不多于三个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内容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包2,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包2中投标)联合体投标。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于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5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6年1月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5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张小姐 | | 采购人:广东烟草广州市有限公司 |
电话:020-87258495-202 | | 电话: |
传真:020-87284598 |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联系地址: 邮编: |
邮编:510075 | |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