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枣园公寓楼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枣园公寓楼改造”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道107辅线以西、京珠高速以东、好想你工业园以北区域;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471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项目投资:11793996.29元;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建设的全部内容;
2.7项目编号:TLZX2015-0243/A。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企业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4)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如若投标企业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11 日至 2015 年12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限公司(郑州市西三环14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11号楼12层1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 总
电 话:185392588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1-86525705
2015 年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