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设计项目(GBCW1511001A)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设计已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项目前期经费资金,招标人为苍梧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项目名称: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GBCW1511001A
招标内容: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0270㎡。现需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包含本项目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的有关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以及室内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室外配套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 (其中项目工程方案设计10天,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15天,不包含审批时间)。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独立法人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投入本项目的结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先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凭人民检察院盖章的回执才能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人民检察院盖章的回执原件放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的副本,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
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星期二、星期四查询,行贿记录查询所需表格可到邮箱下载,邮箱:cwjcycx@163.com,密码:0987654321;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0774-2693533。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委托代理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除注明外,其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现场核查),到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梧州市龙圩镇广场二路17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74-2685699)报名,报名后持报名回执于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地点:苍梧县龙圩镇政贤路150号,联系人:潘昌杰,联系电话:0774-2686580)。
招标文件成本费:25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梧州市龙圩镇广场二路17号)二楼开标室。
五、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苍梧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74-2689300
地址:梧州市龙圩镇龙城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龙圩镇广场二路17号 邮编:543100
联系电话/传真:0774-2685699 联系人:李小姐
六、网上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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