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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人民法院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乐县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GXRZGL20159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17: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平乐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乐县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GXRZGL201593)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乐县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GXRZGL20159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RZGL2015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411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乐县人民法院

地址:平乐县人民法院中华街70号

联系方式:肖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3-584111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平乐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平乐县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村委南洲新区A-08地块

2.2建设规模:室内装修约9358㎡;

2.3要求工期:10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平乐县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指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

3.2投标人应派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注册建造师证的原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前往现场查勘签到表 [前往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领取查勘签到表;勘查地点:平乐县人民法院;联系人:肖工 ;电话:18677326688]并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现场查勘签到表,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施工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11 日至2015年12 月17 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14 时30 分至17 时整,在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其身份证,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人员的2015年1月~2015年10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现场查勘签到表原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套并逐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所有材料齐全有效并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受理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下同:2015年12月31 日上午9 时30分;截标及开标地点: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5.2 逾期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guilin.gov.cn)上发布。

8监督管理机构

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3-5841116

招标人:平乐县人民法院

地址:平乐县人民法院中华街70号

联系人:肖工

电话:0773-7882159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 月11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17:31 至 2015年12月17日 17:3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7:31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7:31

六、开标地点: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穿山路64号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平乐县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室内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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