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助听器采购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
受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对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助听器采购项目的下述产品、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XFZB-2015-QZ28-1
二、招标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6年01月04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止。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2015 年12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或制造商;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299300 .00) ,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投标单价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于开标时公布,凡投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价格分为零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于2016年01月05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地点: 2016 年01月05日上午9:30整开标。开标地点为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以上如有变更,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和晋江政务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刺桐西路中国移动对面溢泉城市花园(湖心小学旁)南1号楼A梯202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937528
传 真:0595-28101528
联系人:陈小姐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账 号:611454547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