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临安市交通运输局临安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临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其临安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LZC-FS-2015-64006号
二、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临安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完成临安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含杭州创新大走廊交通规划布局研究等)的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主管部门评审及完善工作。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必须含规划咨询)资质。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临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acz.gov.cn/www/index.do)、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laspzx.linan.gov.cn)。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00;
六、投标地点:临安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00;
八、开标地点:临安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整。
交付方式:支票/网银/电汇形式缴纳
(1)收款人(全称):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泰隆余杭支行
(3)帐号:3302020120100011260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相关资质证书等(均需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投诉受理地点: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728425;
6、采购单位:临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横潭路88号;联系电话:0571-63966022;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867390
传真:0571-8672756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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