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高清DLP电子屏设备、一体化机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对其鹤壁市高清DLP电子屏设备、一体化机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加本次招标,与本次招投标相关的事宜如下。 | |
项目名称:鹤壁市高清DLP电子屏设备、一体化机房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HBCG〔2015〕200号 | 批复编号:〔2015〕947、949号 |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 | 计划完工期:30工作日 |
采购预算(元):A标段:440万、 B标段: 90万 | 保证金(元):A标段:8.8万、 B标段:1.8万 |
采购人: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392-3391531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女士0392-3362082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A标段:高清DLP电子屏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B标段:机柜系统、制冷系统、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各一套。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3.具有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标前六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 6.投标单位的纳税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A标段其它资格要求: 河南省内投标人具备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河南省外法人单位须在河南省具有安防备案证明。 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 | |
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 |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 |
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开标当天8:00-8:3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 月 6 日8:3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厅 | |
其他说明: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②潜在供应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公告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