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托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托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托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宁博政采[2015-07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波
项目联系电话:0951- 59269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9号
联系方式:周波,0951- 59269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云霄,0951-5021212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五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筑物概况: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位于银川市上海路,占地面积:约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800平方米(公共区、办公区)。绿化面积:约520平方米。
采购物业公司,
1、负责大楼和院落的安全保卫;
2、负责设施设备(给排水、高低压配电、弱电、中控室,地源热泵机房)的管理及维护;
3、负责大楼内公共区域的普通卫生保洁工作;
4、负责绿化管理;
5、房屋建筑的日常养护维修等等。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2日 08:00 至 2015年12月18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ycsggz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银政采(服)计字2015第239号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