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新建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尉氏县新建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新建路灯工程,项目业主为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尉氏县新建路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新建路灯工程
2.2项目编号:尉财釆2015(123)号。
2.3建设地点:尉氏县
2.4项目投资额:约650.7430万元
2.5质量:合格
2.6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尉氏县人民路东段、人民路中段、南街南段、文化路西段路灯工程;
第二标段:尉氏县滨河西路南段、福园路、西祥路、铁路北街中段、鱼市街西段路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报名时必需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 14 至2015年12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再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上证件及所有资料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609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371-23262377 1553782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