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办公办案电脑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BGPC2015HG046】
茂名市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办公办案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一) 采购项目编号:DBGPC2015HG046
(二) 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办公办案电脑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陆仟柒佰捌拾叁元整(¥1,446,783.00)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购置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五)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注:按以下第五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和专用帐号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
(六) 项目类别:通用类
二、 招标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 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投标供应商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出具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中标人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购买时携带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季度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投标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格式)、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上午每日9:0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二)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水东大道中1号 区行政服务中心六楼8号窗口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人民币150元整/本,如需邮寄,邮费自理,售后不退。(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现场报名须递交合格投标人所需资质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外地邮寄报名请致电0668-5219638联系李小姐填写报名表,并将资质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发送审查,审查合格后回复或回传邮寄报名标书费付款方式,到账后给予邮寄标书。)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地点:茂名市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月4 日下午17:30前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逾期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八、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陈先生
电话:0668-5219638
传真:0668-5219698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水东大道中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邮编:525400
电子邮箱:dbjyzx11@163.com
网址:http://xzfw.dianbai.gov.cn
九、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茂名市政府采购网和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和电白区人民政府公开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茂名市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