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15: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DCZ201511112
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1.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为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一套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可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是一个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7.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本项目采购预算:265万,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五套副本。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31日09:45-10:15时(北京时间)第13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31日10:15时(北京时间)第13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3.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2月31日10: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83608842-123、124 传真:0411-83683835
联系人:王凤 君、李翔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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