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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标志性建筑物亮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13: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标志性建筑物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标志性建筑物亮化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HTZB2015-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 璐

项目联系电话: 0467-2356262 186467702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七号

联系方式: 侯 莉 139458675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 璐 0467-2356262 18646770210

代理机构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园林18#楼8门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标志性建筑物亮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标志性建筑物亮化工程施工根据《鸡西市(市级)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鸡财采计(2015)1299号),采购单位为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地点及项目范围

2.1项目地点:鸡西松林公园。

2.2设计及施工工期:2016年1月5日~2016年4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2.3项目范围:1、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2、根据所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施工。

3.项目编号:HTZB2015-3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4.2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设计施工一体化: 1、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2、施工: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3本项目设计和施工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由设计单位作为此次投标工作的牵头人。

4.4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5未中标的设计不予以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512 11日至 2015 12 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在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综合业务服务大厅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前可以电话联系。

5.2现场确认须提供的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中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建筑专业)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联合体协议。以上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复印件需加盖注册章),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3报名及招标文件每投标单位 500元,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9:00时;

6.2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9:00时;

6.3开标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701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鸡西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代理机构: 黑龙江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七号        地  址: 鸡西市鸡冠区园林18#8门市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13945867540                     电  话:   0467-2356262   186467702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engxinzhaobiao@163.com

 

                                                2015 年12月1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设计施工一体化: 1、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2、施工: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7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综合业务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综合业务服务大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701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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