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特别强调:从2015年3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精神执行。根据建市[2015]20号文规定,在过渡期内,可按原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信誉要求 (1)2012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2)2012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记录; (3)2012年至今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 注:由投标人自行申明是否满足要求。如申明与事实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称。 【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其他要求 (1)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1人。 (安全用应附年上岗证书和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