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信息中心系统集成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信息中心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信息中心系统集成工程采购项目
二、名称、数量及供货期:
包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 |
第一包 | 2014-07- 5953-Z01 | 长春市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络及综合服务平台三期工程(数据存储挖掘及支撑架构) | 1项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1天 |
第二包 | 2014-09- 6101-Z01 | 长春市社区信息化服务网络及综合服务平台三期工程(社区业务应用系统支撑架构) | 1项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1天 |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
包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预算金额 | 资金 来源 | 资金支付方式 |
第一包 | 2014-07- 5953-Z01 | 1950000.00元人民币 | 自筹 资金 | 全部设备进场后支付50%,设备部署完成并试运行一个月后支付40%,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
第二包 | 2014-09- 6101-Z01 | 1740000.00元人民币 | 自筹 资金 | 全部设备进场后支付50%,设备部署完成并试运行一个月后支付40%,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本项目特定条件详见第九章采购需求。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5年9月23日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10月 14 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退还保证金收据。逾期收到的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每包预算金额的1%计算(取整数到元);交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九、开标:
时间:2015年10月14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金姬兰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马 驰 (0431)88779636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传 真:(0431)8877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