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争性谈判嵩县广播电影电视台新闻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162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广播电影电视台的委托,就嵩县广播电影电视台新闻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76号。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广播电影电视台新闻采编播设备采购项目,主要产品包括摄像机、非线编、存储。共分一个标段,预算资金为6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60万元,单位自筹6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为便于售后服务,投标人如为河南省外的,必须在河南省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 、具备本项目产品供应能力的广播电视设备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主要产品(摄像机、非线编、存储)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所有软件由同一品牌制造商生产,以保证产品兼容性;并且与现有摄录编播设备无缝连接;
5、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谈判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3日10:00。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温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88999
监督单位:嵩县财政局 0379-666335009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