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警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交警支队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服务期:专用酒精检测气相色谱仪及专用毒驾检测气质联用仪 数量详见本文件专用部分第九章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
155万元 自筹资金 货到并完成调试安装正常使用后支付总货款的90%,12个月质保期后支付总货款的10%。
四、采购计划编号:JM-2015-11-7777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本文件专用部分第九章。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时间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5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12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月29日 上午9:00 时至上午 9:30 时
九、投标保证金:预算金额的1%(取整数到元),缴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十、开标:
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其他详细情况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进一步获取,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郭春城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耿聆 (0431)88779607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23
传 真:(0431)8877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