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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民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内街巷道路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11: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内街巷道路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内街巷道路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ZJ-[2015]2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3851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民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溪大道4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 847615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姚先生 020-87385151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南村镇里仁洞村内街巷道路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3年

人民币 300万元/年

人民币900万元/三年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清洁内容;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 具备环卫行业颁发的B级(含B级)或相当于B级以上资质;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4.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4.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5.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6. 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贿赂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出具关于上述事项的《声明函》,若存在上述不良记录的情形,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未出现被项目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形;投标人出具关于上述事项的《声明函》,若存在上述不良记录的情形,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情请查看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溪大道4号里仁洞村委大楼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 具备城市卫生主管部门或环卫协会颁发的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等级B级以上(含B级)或相当于B级以上资质;

6.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

7. 声明函(声明无正在由司法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的证明);

8. 投标人未出现被项目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承诺函;

9.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有效)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87385151)或发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87385151)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五羊支行

账    号:1209 0754 4510 1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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