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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5年油料种植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12: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财政局委托,就尉氏县2015年油料种植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尉氏县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尉氏县2015年油料种植类项目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133)号

三、供货地点:尉氏县项目所在地

四、采购项目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

2、采购金额:约1335万元。

3、第1标段至第6标段质量要求:纯度≥96.0%,净度≥99.0%,发芽率≥80.0%,水分≤10.0%;第7标段至第9标段质量要求为:达到GB15063—2009标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5、采购内容:花生种子、花生专用配方肥。

6、标段划分:

1)采购花生种子75万公斤(1-6标段),品种为河南省优质高产国审或省审品种:商研9807、远杂6号、豫花9719、远杂9847、郑农花12号、郑农花7号。

1标段:采购花生种子12.5万公斤,发放到洧川镇部分项目区;

2标段:采购花生种子12.5万公斤,发放到南曹乡部分项目区;   

3标段:采购花生种子12.5万公斤,发放到南曹乡部分项目区;

4标段:采购花生种子12.5万公斤,发放到庄头镇部分项目区;

5标段:采购花生种子12.5万公斤,发放到庄头镇部分项目区;

6标段:采购花生种子12.5万公斤,发放到庄头镇部分项目区;

2)采购花生专用配方肥(NP2O5K2O)含量为181512%的硫酸钾型复混肥(或者掺混肥)每亩40kg/袋,共1200吨(7-9标段)。

7标段:采购花生专用配方肥400吨,发放到洧川镇、庄头镇部分项目区;  

8标段:采购花生专用配方肥400吨,发放到南曹乡部分项目区;  

9标段:采购花生专用配方肥400吨,发放到庄头镇部分项目区;

五、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种子标段(1-6标段)须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企业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种子生产企业公章)、经营许可证、田间检验合格证、检疫证明、品种授权人出具的生产经营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注:投标企业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时中一个以上标段,则按标段顺序中前一个标段而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品种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

3、化肥标段(7-9标段)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硫酸钾型)、2014年以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出具的化验报告);

注:投标企业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时中一个以上标段,则按标段顺序中前一个标段而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同一肥料登记证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在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11日至201512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假日除外)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东段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6标段500 元人民币/标段,7-9标段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东段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

九、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须包括拟投标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种子标段(1-6标段)还需提供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企业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种子生产企业公章)、经营许可证、田间检验合格证、检疫证明、品种授权人出具的生产经营授权书(经销商提供),花生专用配方肥标段(7-9标段)还需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硫酸钾型)、2014年以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出具的化验报告)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上述材料均要带原件审查,同时带盖有单位公章(红印)的A4复印件一套。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信息:

招标人:尉氏县财政局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3997165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76528  1873997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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