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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内网(非密网)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内网(非密网)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5-12-11


 

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编号:ZJ-NB15547

二、项目概况:子包号、货物名称、数量:

 

子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宁波市鄞州区检察内网(非密网)

建设项目

1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文件中需附特定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 2015年12月18日,上午8:30-11:15 ;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51218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并电话(王先生0574- 28830072)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 王先生 电话/传真:0574- 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每份:400/,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1230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51230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保证金: 子包一5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或电汇),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缴纳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账。

 

八、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2号

联系人:郑老师、徐老师

电话:0574-87416491

 

九、招标代理公司: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邮        编:315020

电        话: 0574-28830072 、0574-87179083

传        真: 0574-28830650、0574-87179089

联    系  人:周健、林叶、王泽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 

户    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分公司   

账    号:3901111109000037356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注:本项目公告已于2015年12月10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函


 


 

  附件:检查院项目_201512119182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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