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农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三、招标编号:CTEC2015B329B
四、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五、项目批准文号: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1 | 1-1 | 核酸微量检测仪 | 1 | 11.00 |
2 | 2-1 | 动态光散射仪 | 1 | 25.10 |
3 | 3-1 | 倒置荧光显微成像系统 | 1 | 38.00 |
4 | 4-1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4 | 11.20 |
4-2 | 研究级正置荧光显微镜 | 1 | 14.90 | |
4-3 | 高性能台式冷冻离心机 | 2 | 16.00 | |
4-4 | 超低温冰箱 | 1 | 7.00 | |
4-5 | 生物安全柜 | 2 | 13.30 |
本项目共分4个包,投标人只可以投整包,不允许将一包的内容拆开来投标。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它企业兼并(包括收购、重组)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也不应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6、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关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 2015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房间,100125
3、价格: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
4、京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可以先发送电子版本,以纸质版本为准。
5、非现场购买:请在将购买标书款电汇至本公告载明的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账户上后,将标书款电汇底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并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中注明相关信息。相关信息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编号、购买人名称、所购包号、购买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购买人电子邮箱等。在确认收到标书款后,将向标书购买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6、本项目涉及的标书款、投标保证金等有关款项,须以对公形式进行财务往来,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有关本项目的财务往来将不被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06房间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勇谋、李京晶
电话: 010-59193843 59193837 传真:010-59193811
电子信箱:240400813@qq.com yymou@aliyun.com
开户名称: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银行帐号:8720502220020101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