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农业局安吉县农业局商品有机肥省财政补贴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项目、省补助商品有机肥和沃土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等规定,经安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受安吉县农业局委托,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就“安吉县农业局商品有机肥省财政补贴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浙江省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GK2015-08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1 | 商品有机肥定点供应商 | 为安吉县享受省财政补贴商品有机肥的用户供应有机肥,总量3500吨。 | 3家 |
注 | 本项目商品有机肥最高限价700元/吨,投标报价超限价为无效标。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机肥生产厂家;
3、投标人需具有浙江省内的肥料登记许可证(含临时登记证);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在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均无省市县级部门受理的肥害事件发生;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 10 日至2015年12月18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
下午13:30 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四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满足本公告第五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原件查看);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肥料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查看);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查看);
5、无肥害事件声明书(原件);
6、报名表。
已经是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供应商的,可以从网上下拉资料加盖公章作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提交,不需提供原件。
八、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5年12月 21 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02896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 30 日上午9∶0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 30 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jztb.com/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三、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14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据为准),可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等(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四、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安吉县农业局
联系人:冷明珠 联系电话:0572-5220457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国嫒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1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JCGK2015-0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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