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101-南乐团剧场舞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101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南乐团 地址:厦门市枋湖路789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电话:0592-211397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总台电话:0592-2230888,项目经办人 王先生:0592-2225709)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乐团剧场舞台设备采购 |
来源: | 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南乐团剧场舞台设备采购,一批。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97.5 万元。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执行三证合一或营改增的,按新政策执行。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扫描件;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扫描件;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收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4、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该供应商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在厦门招投标网(http://www.xmztb.com)注册成为企业会员(会员免费在线浏览所有采购文件),完成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谢绝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咨询电话:傅小姐,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200元/套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2-30 09:0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C404)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王先生、黄小姐:0592-2225709、223302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其他: | 1、本项目采用全程网上招、投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请各投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网上注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必须由联合体主体负责网上投标事宜。 2、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新)》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 3、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上网点击相关费用缴交,将相关费用交至收款单位账户,并将缴费凭证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缴费凭证上需写清招标编号),否则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相关费用的到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的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缴至下列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
采购补充通知: |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