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2015-2016年市直单位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定西市2015-2016年市直单位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定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定西市2015-2016年市直单位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DXZC2015-037
二、招标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当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告知函。
7、在定西市安定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8、供应商必须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装订于正本内)
四、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6日(9:00—12:00,15:00—17:30)。
报名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2层办事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0932-8368167
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不寄售。
五、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12月31日上午9:30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 号:101932000287070
行 号:31382900041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电子汇划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未到账的,核查原因,投标单位重新缴纳,再次对账。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接受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受。
6、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编号为121002。投标人须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项目名称、标段等内容。
七、采购单位
定西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向林 联系电话:8620820
八、采购代理机构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宗斌 联系电话:8363270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