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房装修及消防设计施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房装修及消防设计施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文书编号:ZFCZZB-2015100
2、招标项目内容:机房装修及消防设计施工采购项目(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1/1 | 机房装修及消防设计施工 | 1项 | 194.17万元 | |
1/2 | 系统集成及培训费用(机房装修及消防设计施工预算价的3%) | 1项 | 5.83万元 | |
工程通过初验,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0%的货款;工程通过终验,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40%的货款;工程通过终验,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余款10%一次性付清。 |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工。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12-10至2015-12-21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5、联系人:林玉华
6、联系电话: 0591-83738636 传 真: 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 http://www.fzczzb.net E-mail: 281564501@qq.com
7、投标人资格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境内供应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投标代表须有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⑤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项资质:
a、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c、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即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税凭据;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即社保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方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4)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允许具有装修施工资质与消防设计施工资质公司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只能具有装修资质的公司为本次项目联合体主体投标人。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 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8、投标截标时间: 2015-12-31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12-31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开户名称: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14 0142 1000 0263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