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公安局红绿灯交通灯控设施及交通标示标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同心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心县公安局红绿灯交通灯控设施及交通标示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心县公安局红绿灯交通灯控设施及交通标示标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XX-201511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周 楠
项目联系电话:0951-894995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心县公安局
地址:同心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孙涛 联系电话:1390953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志超 周 楠 0951-8949953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绿地21城D区4-10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同心县公安局红绿灯交通灯控设施及交通标示标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同心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同心县公安局红绿灯交通灯控设施及交通标示标牌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会议,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同心县公安局红绿灯交通灯控设施及交通标示标牌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同心县公安局
联系人:孙涛 联系电话:13909530591
3、计划编号:同财(采)20151117
4、招标编号:XH-TXX-20151117
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w.gov.cn)
6、招标内容:
红绿灯交通灯控设施及交通标示标牌一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7.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
7.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原件);
7.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原件为准);
7.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7.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交通信号主机)(原件);
8、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15349551399。联系电话:0951-7805195。报名时须提交并上传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的资质扫描件进行资格预审。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方式:
收 款 单 位: | 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帐 号: | 722128500400050 |
开 户 银 行: | 宁夏贺兰回商村镇银行营业部 |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30日14:00-14:30
10、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14:30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12、 招标代理公司: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周 楠
联系电话:0951-8949953
13、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缴纳时间:2015年12月29日17:00前
账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3)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宁夏星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7.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原件);7.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原件为准);7.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提供资质证书原件;7.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7.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交通信号主机)(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