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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录播教室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0 15: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录播教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录播教室采购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104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4270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教育局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方式:陈继斐 0777-64283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工 0777-6427067

代理机构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跟踪录播主机、媒体控制主机、音频控制主机、多媒体导播控制平台、图像自动跟踪系统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①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④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税务登记证;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截标,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其它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灵山县政府网(http://www.gxls.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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