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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体音美器材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0 15: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137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体音美器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受新安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新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体音美器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体音美器材项目;
2.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137号 ;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134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 量: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投标人从事体、音、美设施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
3.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4投标企业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查无行贿结果告知函、检验合格报告、法人委托人的连续两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下午14:40分 。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教育局
地 址:上海路北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4929336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联 系 人:孙女士、陈女士
电 话/传真:0379-6991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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