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修缮改造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修缮改造工程(整体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财政局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财党政群指〔2014〕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电梯 (设备名称)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修缮改造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2.2 供货与安装地点北京市宣武区福长街四条2号
2.3计划供货周期 70 日历天,计划安装验收取证工期 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电梯的深化设计、电梯工程的采购、运输、安装、井道脚手架搭设及租赁、调试、培训、报验直至取得运行合格证以及保修等售后服务
2.5本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58万元
2.6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制造许可证。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乘客电梯;型式包括:曳引式客梯;级别:均为B级(含)以上;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该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持有该证书单位的单位公章。
(3)电梯安装许可证。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级别为B级(含)以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该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持有该证书单位的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报名。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9 :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在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0室(详细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 30 日13时30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二层会议室 (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财政局、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福长街四条2号 地 址: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 /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刘志兵 联 系 人:李新苗、张奕
电 话: 010-63178714 电 话:62108026、62108197
传 真: / 传 真:6210824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zsbec@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