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2070115MZ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服务项目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 | 最低服务工时量 | 最高服务工时量 |
石门街道 家庭综合服务 |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一年一签 | 人民币200万元/年,人民币600万元/三年 | 一年工时:27440小时 三年总工时:82320小时 | 一年工时:30184小时; 三年总工时:90552小时 |
2. 服务范围: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管辖范围。
3.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
3. 在参与社会购买服务竞争前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4. 应标机构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库,以及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应有承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工作项目经验;
5.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29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10日 至 2015年12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9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
联系人:李锦萍 | 联系电话:873030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家栋 | 联系电话:8730302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