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庆丰公园2016年度园林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庆丰公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庆丰公园2016年度园林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庆丰公园2016年度园林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DH-2015-0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庆丰公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厂坡村甲2号
联系方式:010-877188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4956207-800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标段号 | 金额(元) | 招标控制价 | 服务期(月) | 养护及保洁范围 | |
养护 | 保洁 | ||||
1 | 805000.00 | 20000.00 | 825000 | 12 | 详见服务需求 |
2 | 698998.125 | 18254.40 | 717252.53 | 12 | |
3 | 489677.21 | 133548.33 | 623225.54 | 12 | |
4 | 495862.73 | 90520.06 | 586382.79 | 12 | |
合计 | 2489538.065 | 262322.79 | 275186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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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3)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4)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5)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6)外地投标单位应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1860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职称原件及复印件、进京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具报名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8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09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