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庆元县2016—201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庆元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委托,就庆元县2016—201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XJLL(2015)40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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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或丽水市外企业须在丽水市内设有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4、被县级及以上财政、审计、发改、建设等部门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上黑名单或有不良市场行为的,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被拒绝中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3.标书售价(元):每本4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源镇市场路3号二楼)
九.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源镇市场路3号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账号:20100001543574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8-2998875
传真:0578-2998875
地点:丽水市囿山路681号10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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