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六景镇农村生活垃圾片区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横县六景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六景镇农村生活垃圾片区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六景镇农村生活垃圾片区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GS(6)2015099GH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横县六景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宁市横县六景镇景兴路34号
联系方式:雷主任 13321602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傅工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六景镇农村生活垃圾片区处理项目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报名及投标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三楼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复印件(注:以上报名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建造师、手持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景镇农村生活垃圾片区处理项目已由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横发改基[2015]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横县六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及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S(6)2015099GHX
建设地点:南宁市横县六景镇小王村委焚留
建设规模:设计生产能力为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30吨以上,配套建设垃圾场道路1000米。
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A1] 及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报名及投标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信息发布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三楼302室。
(2)报名资料:由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复印件、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复印件(注:以上报名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建造师、手持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5、截、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横县六景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宁市横县六景镇景兴路34号
联系人:雷主任
电话:13321602568
招标代理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傅工
电话:0771-2848900
传真:0771-2848933
招标人:横县六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9日
[A1]贰级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