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船用柴油发动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船用柴油发动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船用柴油发动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15-2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52、876793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船艇修理厂
地址: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0号
联系方式:陈庆生 189059184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0591-87679352、8767937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1248000欧元(预算以此项为准)
招标项目用途:船用
数量:12船套,共24台
简要技术要求:螺旋桨功率:562kw(765hp)(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及提供服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2)条、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B.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19:32 至 2015年12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1248000欧元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填写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2、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并发邮件至我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帐 号 | 11713 01001 000 37952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