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商丘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关于商丘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441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工作周期与:工作周期为2015年-2018年。
评价时点:初始评价点统一为2014年12月31日,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区城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时点分别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
预算控制价:180万元。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2楼205房间。
联系人: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八、商丘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李可横 联系电话: 0370-3285727; 13460155678。
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并需具有基准地价等相关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有估价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的土地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和基准地价等相关业绩。
3、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和估价师证书。
4、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