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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关于宝丰县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宝丰县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宝丰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宝丰县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5—BG--099

 1.3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本工程位于宝丰县肖旗、李庄、闹店、前营、商酒务、杨庄、周庄、赵庄、张八桥、观音堂、石桥等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等。

1.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1.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8个标段,各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肖旗乡枣庄村村内道路;肖旗乡磁叭岭村村内道路;肖旗乡肖旗村村内道路;

第二标段:李庄乡幸福村村内道路;李庄乡尚王村村内道路,埋设DN400混凝土管;

第三标段:闹店镇洼李村村内道路;闹店镇周营村人行道铺砖,埋设DN400混凝土管;

第四标段:前营乡何寨村村内道路;前营乡店东村村内道路;商酒务镇白庄村村内道路;

第五标段:杨庄镇同岭村村内道路;杨庄镇石灰窑村村内道路;

第六标段:周庄镇崔庄村村内道路,排水渠道;赵庄镇吴庄村村内道路;

第七标段:张八桥镇张八桥村村内道路;张八桥镇西火山村排水渠道;观音堂村村内道路,挖山路土方;

第八标段:石桥镇边庄村村内道路;石桥镇胡庄村村内道路;石桥镇竹园村村内道路;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河南省职称网可查,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

2.5投标人自2012121(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查询网页);

2.6外地企业须具备进平或进宝介绍信;

2.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412月份以来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及查询途径说明);

2.8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5121020151216,(正常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121617:00

3.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3.3报名须提供资料: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携带有关证件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进平或进宝备案介绍信、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查询网页)、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查询网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查询页面)、201212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查询网页)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按报名顺序用A4纸复印),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另需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4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承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亲笔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2月142015年12月18,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15上午9:00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6. 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农村财政管理局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165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8037586209

                                    2015年1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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