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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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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红海湾开发区管委办(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完工期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1

所有货物在50个日历日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经试运行15天后交付使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HHWQ20151125C24

3、招标内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以用户需求书内容为准。

5、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内所投标记录中无不良或违法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以上资格(省外企业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

.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12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证明文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投标报名须带资料: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证、现场勘查证明(原件)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11至2015年12月17

 8:30~11:30和14:30~17:00。

2、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

3、招标文件公示 7日,于2015年1211起。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以下传媒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信息在汕尾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hanwei.gdgpo.com/gdcztPortal/appmanager/shanwei.html上公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30日下午14:00,逾期恕不接收。

2、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30日下午14: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四楼开标评标室。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尾红海湾开发区管委办

地址:汕尾红海湾开发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四楼管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660- 343896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  3424896   传真:0660-3434889   邮政编码:516522

联系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四楼(408)室

文件下载:1、委托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2、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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