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水产总站黑龙江省汤原县50吨级渔政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汤原县水产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汤原县50吨级渔政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汤原县50吨级渔政船采购
项目编号:CS2015GZX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4-76266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汤原县水产总站
地址:汤原县水产总站
联系方式:李先生0454-76266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女士0451-82362803/05/07-802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CS2015GZX11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汤原县50吨级渔政船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以黑农委计发【2015】5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汤原县水产总站,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汤原县50吨级渔政船采购
2.2采购规模:建造排水量50吨、总长25米、型宽5.4米、型深2.0米、设计吃水1.0米、航速25公里/小时、双机300马力,渔政检查船一艘
2.3供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哈肇路
2.4计划工期: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8月31日
2.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6招标范围:渔政船及配套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自有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涵盖采购内容。
3.2投标人200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25米以上的船舶建造项目;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主持建造过相应船舶的经历;
3.4投标人中标后,中标船舶在建造过程中,不可以转包或固定建造地点后再次异地建造(即二次建造);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自行审查是否具备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200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25米以上的船舶建造项目)、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承诺、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如需邮购招标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
4.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外网(http://www.hljzxzb.com/)下载;
- 投标人请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自行对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汤原县水产总站
采购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451-82362803/05/07-8021
传 真:0451-82362802
电 子 邮 件: <zhengxinyizu@163.com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涵盖采购内容。3.2投标人200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25米以上的船舶建造项目;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主持建造过相应船舶的经历;3.4投标人中标后,中标船舶在建造过程中,不可以转包或固定建造地点后再次异地建造(即二次建造);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自行审查是否具备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200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25米以上的船舶建造项目)、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承诺、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如需邮购招标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