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医疗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
项目编号:QZT2015-18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677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南安市新华街254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51060669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中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9522767762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名 | 数量(台) | 主要技术规格 | 安装地点 | 工期 |
一 | 一 | 医疗污水处理系统采购 | 1 | 详见本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新院 |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15:36 至 2015年12月16日 15:3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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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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