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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禹州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度禹州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3年度禹州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S-2015156

2.3项目地点:禹州市

2.4项目概况:新建26条市政道路排水设施,分别是文卫路、钧台路、城隍庙北街、龙亭后街、花园路、长青路北二巷、长青路北三巷、长青路、花园北路、崔庄南街、崔庄东街、逍遥路、钧州大街、牛沟西路、府南路、通明寺路、通明寺北路、通明寺南路、通明寺东路、通明寺中路、明月巷、兴商路、幸福路、郭村大街、北环路、东外环路,管道总长约19247米。

2.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预算编制、监理;

2.6标段划分:一标段:勘察、设计、预算编制;

二标段:工程监理;

2.7工    期:一标段:20日历天;

二标段:开工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资质;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④被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2 二标段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要求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④被委托人和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3 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4 投标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5129201512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22房间)

   4.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3项目负责人证书;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22房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方女士

电    话:0374-606868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褚女士

电    话: 0371-67978566

9. 监督部门

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6068696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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