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山林场2015年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国有林场服务总站 的委托,对 广东省连山林场2015年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2-199017-0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连山林场2015年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80,000
四、采购数量:1600亩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完成期 最高限价 广东省连山林场毛竹基地 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人民币308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5年9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15年9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2、2015年9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须具备林业部门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10日 至 2015年12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国有林场服务总站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吉田镇佛子村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13927604884 |
传真://///// | 邮编:5132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813 002-801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雷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813 002-801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