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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农业局2015年度泊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肥一体化技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泊头市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度泊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肥一体化技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度泊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肥一体化技术项目

项目编号:HBBH-2015-1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泊头市农业局

地址:泊头市

联系方式:张国彬 0317-8197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国朋 0311-8381620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小区1-3-29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2015年度泊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肥一体化技术项目

项目编号:HBBH-2015-143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张国彬 0317-819713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小区1-3-29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国朋  0311-83816208

 

采购内容:2015年度泊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水肥一体化技术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一标段:固定式610亩、微喷式260亩;二标段:固定式800亩;三标段:固定式460亩、卷盘式430亩;四标段:固定式810亩;五标段:固定式890亩;六标段:水溶性肥料;七标段:水溶性肥料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一至五标段:2016年3月底前完成;六、七标段:2016年3月底前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至五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须为具备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具备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贰级及以上资质;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七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2、具有生产水溶性肥料能力的合法生产厂家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可兼报不可兼中。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一至五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机关查询档案结果告知函、社保部门出具的被委托人自2014年以来由投标人负责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等。以上资料提供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六、七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机关查询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等。以上资料提供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9日至2015年12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2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联系方式:15632190378

传真电话:0311-83816208

监督部门及电话:泊头市采购办 0317-8196200

泊头市监察局 0317-8178218

泊头市公管办 0317-8067107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备注:此次招标严禁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至五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须为具备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具备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贰级及以上资质;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七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2、具有生产水溶性肥料能力的合法生产厂家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可兼报不可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4.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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