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1: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虞城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虞城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5】133号
二、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控制价:400000元
五、采购项目:
1、法庭证据展示设备1套:
2、法庭信息发布设备2套:
(具体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一个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开标现场出示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8:00至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十一、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人: 虞城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46019899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2883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一、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5】133号
二、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控制价:400000元
五、采购项目:
1、法庭证据展示设备1套:
2、法庭信息发布设备2套:
(具体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一个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开标现场出示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8:00至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十一、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人: 虞城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46019899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虞城县财政局410室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2883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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